3.国家高新区和国家开发区。进一步推进广州科学城、天河软件园、黄花岗科技园、民营科技园、南沙资讯园等国家高新区“一区五园”建设,依托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开发区,重点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起步区、广州实施CEPA(内地与港澳地区
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和广东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加快开展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等扩区扩园相关工作,拓展完善我市各类产业园区空间布局。(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以及各有关区、增城市政府负责)
(四)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企业是推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力量。通过扶持壮大骨干企业、培育发展中小企业、实施名牌品牌战略,加快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1.骨干企业。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库,集中资源培育10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打造若干国际领先的龙头企业。支持一批市属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上市,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和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企业(市经贸委、国资委、金融办负责,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打造一批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若干国际领先的创新型企业(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
2.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重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倾斜,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3.实施名牌品牌战略。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目录,支持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的市场推广应用。大力实施名牌品牌战略,帮助企业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推动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建设自主品牌,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品牌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经贸委、外经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
(五)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财税扶持是破解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瓶颈制约的有效手段。通过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落实国家各类税收优惠政策,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