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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早稻及粮食生产的通知


  三、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各地要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抓落实、保质量、建机制,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等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建设项目,结合“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灌排配套渠系,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能力,确保全年完成8.3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新启动6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地力培育工作。2012年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产业提升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机械装备、田间作业道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农业“三新”技术推广,鼓励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各地要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科学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大力开展工厂化育秧、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资供应、稻谷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相关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积极筹措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资金,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的建设项目要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中立项。对市区通过市级以上验收合格的千亩以上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市财政一次性以奖代补20万元,主要用于功能区服务中心建设和开展统一育供秧、稻谷烘干等社会化服务补助。

  四、严格执行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严格执行中央农资综合直补、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以及省订单稻谷奖励、稻麦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粮食政策性保险等扶持粮食生产政策,各地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及时足额兑现。

  大力推广粮食订单质押贷款,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以及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可以采取预订单形式,通过当地农村合作金融部门向种粮农户发放订单质押贷款,切实为种粮农户解决资金难题,鼓励农户多种粮、多售粮。

  完善粮食生产补贴电子档案,做好数据维护更新,建立“一折通”种粮补贴管理发放平台。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联合检查,加大对群众反映较多、涉及面较广问题的检查力度,确保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惠及种粮农户。

  五、大力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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