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青山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㈣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打击滥砍乱伐、非法采矿等破坏林木、林地的专项整治行动。由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滥砍乱伐,非法采矿破坏林木林地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排查,掌握滥砍乱伐、非法开采活动现状,确定重点监控区及重点动态巡查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滥砍乱伐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非法开采、运输设备采取强制措施给予扣押,对非法采矿行为从严从重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㈤建立青山工程绩效目标考评和通报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为全面启动青山工程提供必要的保障,营造良好氛围,解决所需资金。林业局要组织制定青山工程绩效标准和评价办法,层层签订青山工程绩效目标责任书,把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各部门,并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定期通报青山工程进展情况。
  ㈥加强行政监察和舆论监督,营造青山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行政监察和舆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治理生态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全县青山工程的政策措施,曝光破坏林地典型案件,为青山工程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新宾满族自治县青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那学成  县 长
  副组长  张文新  副县长
  成 员: 张志明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报吉  发改局局长
  姜奎明  经服局局长
  张志刚  监察局局长
  王德润  民政局局长
  谷凤威  财政局局长
  吴 波  国土局局长
  安 伟  交通局局长
  耿宗柱  农发局局长
  戴清江  水务局局长
  孙建文  林业局局长
  张玉良  安监局局长
  纪春林  环保局局长
  关宝发  动监局局长
  范国明  工商局局长
  孟繁龙  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行政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局长孙建文兼任,副主任由林业局副局长、县森林资源保护局局长杨东担任。联系电话:024-55026873,电子邮箱:xblyjbgs@163.com。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