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打击滥砍乱伐、非法采矿等破坏林木、林地的专项整治行动。由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滥砍乱伐,非法采矿破坏林木林地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排查,掌握滥砍乱伐、非法开采活动现状,确定重点监控区及重点动态巡查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滥砍乱伐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非法开采、运输设备采取强制措施给予扣押,对非法采矿行为从严从重处理,触犯
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㈤建立青山工程绩效目标考评和通报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为全面启动青山工程提供必要的保障,营造良好氛围,解决所需资金。林业局要组织制定青山工程绩效标准和评价办法,层层签订青山工程绩效目标责任书,把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各部门,并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定期通报青山工程进展情况。
㈥加强行政监察和舆论监督,营造青山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行政监察和舆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治理生态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全县青山工程的政策措施,曝光破坏林地典型案件,为青山工程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新宾满族自治县青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那学成 县 长
副组长 张文新 副县长
成 员: 张志明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报吉 发改局局长
姜奎明 经服局局长
张志刚 监察局局长
王德润 民政局局长
谷凤威 财政局局长
吴 波 国土局局长
安 伟 交通局局长
耿宗柱 农发局局长
戴清江 水务局局长
孙建文 林业局局长
张玉良 安监局局长
纪春林 环保局局长
关宝发 动监局局长
范国明 工商局局长
孟繁龙 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行政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局长孙建文兼任,副主任由林业局副局长、县森林资源保护局局长杨东担任。联系电话:024-55026873,电子邮箱:xbly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