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和市经信委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二)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和审批。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等部门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及时互通办理结果,主动衔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三)强化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严格监管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数据报备工作,确保供地和建设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系统,强化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全程监管,构建防治土地闲置长效机制。
附件: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市本级
| 1214.97
| 180
| 330
| 277.97
| 16.73(含公租房用地6.24公顷)
| 12.59
| 248.65(其中限价商品房28.65公顷,普通商品房220公顷)
|
| 240
| 187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