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2〕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河南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中央编办《关于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2〕3号)、《国家邮政局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2〕33号)和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邮政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总体部署,坚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邮政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发挥综合运输体系整体效能,推动邮政业与交通运输业深入融合发展。通过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建立政府依法监管、权责关系明确、上下运转通畅的邮政管理体制,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我省邮政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实施。我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在国家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以省邮政管理局为主组织开展,各省辖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
2.精心组织。省邮政管理局成立一把手负责、专人参加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稳步推进。省邮政管理局要统筹协调,在保证监管到位、妥善处理发展、改革、稳定关系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地开展机构组建工作。要按照精干高效、加强一线的要求,做好人员考录、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设置省辖市邮政管理局。按照中央编办发〔2012〕3号规定,在我省的17个省辖市设置邮政管理局,行政编制158名。省辖市邮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本地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本地邮政市场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辖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源市的邮政监管机构设置问题,由省邮政管理局和济源市政府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