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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3.能力为重,坚持“建机制、强体系”的原则。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和建立学前教育督导等机制,从而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增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二、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

  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范围,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建设扶贫工作。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合理布局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师资队伍质量。通过实施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西部地区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农村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努力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到“十二五”末期,项目县力争实现每个乡镇建成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一批村级幼儿园,基本形成以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村办幼儿园为基础,以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二)园舍建设资金奖补安排。

  整合国家和自治区学前教育建设资金,对贫困地区园舍建设进行奖补,推动各地新建乡、村两级幼儿园,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在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

  2012年奖补安排:支持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35所,改建农村闲置校舍90所,增设小学附属幼儿园180所。

  2013年奖补安排:支持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40所,改建农村闲置校舍110所,增设小学附属幼儿园210所。

  2014年奖补安排:支持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35所。

  2015年奖补安排:支持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40所。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会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农村常住人口变动和幼儿数量的变动情况,以镇为单位,以行政村为基本点,按照“就近入园,大村设园,小村联办”的原则,按照“一镇一园”、“村村覆盖”的要求整体规划,构建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每个乡镇设乡镇中心幼儿园,人口较多的行政村设幼儿园,人口稀少的行政村可在小学附设幼儿园(或幼儿班)或与其他村联办,努力使学前教育服务网覆盖到每村,满足农村适龄幼儿入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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