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方案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是当前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77号),对我区发展学前教育作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7号),加快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发展,解决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学前教育办园条件薄弱、办园质量和办园效益不高的现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重点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普遍提高,为贫困地区农村适龄幼儿提供学前教育的机会,保障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促进公平,坚持“保基本、强基层”的原则。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紧迫任务,从满足群众基本教育需求出发,加快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把更多的学前教育资源投向农村,使农村适龄儿童能够接受公平、基本、质量较好的学前教育。
2.强调普惠,坚持“广覆盖、多形式”的原则。以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为方向,在农村学前资源短缺的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方便就近入园、安全适用的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