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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厅关于社会组织201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社会组织201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闽文人综〔2012〕1号)
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的有关规定,现将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201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请按省民政厅通知要求,进行网上年检并提交相关书面年检材料;
2、做好社会组织中工作人员的党员情况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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