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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建立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联动机制,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纳入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人口计生、扶贫开发工作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指导,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工作重点,实施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群众得实惠的具体政策和项目。

  --整合资源。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工作,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及社会扶贫,推动社会各界支持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关怀帮助计划生育扶贫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完善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为主的优先优惠政策体系,加大对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诚信计生贫困家庭的扶持,加大对诚信计生工作做得比较好的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将诚信计生贫困家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在政策上予以优先优惠,力争做到扶持诚信计生贫困家庭项目全覆盖,扶持资金量明显高于平均标准。协调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对诚信计生家庭帮困扶持。开展关怀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活动。建立完善诚信计生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全力推进“幸福家园”建设,着力提高家庭服务能力。切实贯彻国家、自治区助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及时足额获得资助。

  (二)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做得比较好的贫困村支持力度。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要向人口计生工作做得比较好的贫困村倾斜。

  (三)加大对诚信计生贫困家庭的扶持力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产业扶贫、“雨露计划”、就业促进等专项扶贫政策或项目时,要优先优惠符合条件的诚信计生贫困家庭;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危房改造、贴息贷款、爱心保险、定点扶贫、“兴边富民”行动等政策或项目,要向诚信计生贫困家庭予以倾斜,支持诚信计生贫困家庭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四)加强贫困地区人口计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支持重点县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根据需要配备或更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设备;强化贫困山区流动服务能力建设。指导贫困地区群众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夫妇享有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覆盖率100%。加大对重点县、乡级人口计生服务站所和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新改扩建建设的支持力度。更新和配备重点县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进一步加强重点县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支持对重点县人口计生干部的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发达地区与重点县技术骨干的双向交流培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全覆盖。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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