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开展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充分利用伏季休渔的有利时机,在重点海上作业区、水产加工企业、水产市场、养殖场(水产苗种场)、渔港、码头和渔船签证站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平台、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挂图、板报、标语、宣传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贴近渔民、贴近生产、贴近生活、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在《渔民之友》设立专栏滚动播报渔业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开展赠送《渔业船舶安全守则》活动,不断增强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责任意识。
㈤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厅属企事业单位重点突出防火、防盗、防泄密、防震、防恐等安全内容的教育,全面提高海洋与渔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责任,规范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在渔区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学生中讲述典型案例,普及渔业生产信息和安全常识等。
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64号)精神,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加强对渔业从业人员本职工作需要的消防技能培训,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确保从业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厅机关及厅属企事业单位加强对职工、学生和重点工种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疏散逃生、实地灭火等演练,坚决遏制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㈦开展海洋与渔业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各地要结合备汛防台风工作,按照相关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演练、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等活动。
㈧开展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和伏季休渔期,对休渔渔船船东、船长及海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开展以安全避让、防风、避浪、防雾和海上自救互救等为主要内容的渔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渔民特别是船东和船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细致谋划,精心部署,为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