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海渔〔2012〕148号)
各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属企事业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13号)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安监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监办〔2012〕51号)要求,结合我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积极部署,抓好落实。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闽政〔2012〕13号文件精神为主线,以落实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暨“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体要求为重点,突出基层、突出专题、突出全民,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厅属企事业单位、渔业企业和船东船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