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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等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工作原则

  1、坚持改革、统筹兼顾的原则。要在坚定不移支持改革、着眼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推进改革与保障职工权益的关系。既要按照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实施,又要全面兼顾事业单位职工的实际和承受能力,把握改革节奏,区分轻重缓急,平稳有序地推进改革。

  2、以人为本、依靠职工的原则。要坚持把依靠职工作为推动改革的重要力量,吸纳职工代表参与对国有资产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职工意愿,敢于向职工说真话、道实情,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倾向;要吸纳职工的合理建议,完善改革方案,调动职工支持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3、公开透明、维护稳定的原则。要针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的热点难点事项予以公开。既要公开改革的政策依据和规定,又要公开实施改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既要公开改革的结果,又要公开改革进程中的办事程序。要依法履行职代会民主程序,避免由于程序不规范引发职工不满而影响社会稳定,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1、坚持党组织的领导和工会的源头参与。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推进改革工作的领导,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矛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事业单位的工会主要负责人应当进入改革领导小组,工会代表应当进入改革工作班子,全面、全过程参与改革的各项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维护好职工的权益。

  2、加强改革的宣传和职工的思想引导。各事业单位要强化职工思想动态的研判,广泛深入宣传改革的目的和意义,不断消除职工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疑惑和担忧;要积极应对改革发展对职工思想和生活的影响,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职工对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3、规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民主程序。各事业单位应当将改革的任务目标、发展方向、阶段性工作措施等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让职工代表知情参与;应当将由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规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提交职代会审议,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应当将由单位内部自行制定的岗位聘用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职业年金、对职工的考核奖惩等方案草案,以及转企改制中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具体操作方案草案等,在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应当通过职代会或公开栏、局域网等载体及时公开转企改制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及其他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事项,接受职工的监督,维护职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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