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撤销城厢乡设立城厢镇的批复
(闽政文〔2012〕160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武平县城厢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龙政综〔2011〕5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武平县撤销城厢乡建制,设立城厢镇,以原城厢乡的行政区域为城厢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