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
以巩固和打牢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着重治理以下行为: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无证上岗的,以及存在其他非法用工行为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未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9. 安全生产细节管理不到位的,存在“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现象和“三违”(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违法建设)行为的;
1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3.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6.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等专项要求工作不到位的。
三、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管理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即日起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对近两年安全管理工作较差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