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2〕292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按照先行试点、逐步完善、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工作目标:以平时考核试点为先导,着力研究解决好考核评价指标、考核方法程序、考核结果应用等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便于操作的公务员考核工作机制。
二、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平时考核试点要紧紧围绕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着重考核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出勤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等情况。
(二)各试点地区和部门可结合实际,根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对平时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对公务员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工作进度、完成时限、标准要求等进行分解量化,制订每个考核周期工作目标计划;根据工作目标计划的性质、数量、难易程度和被考核公务员参与情况,统筹确定各类考核要素的权重,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平时考核的测评标准。考核标准可以分值、等级、评语等形式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