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召开试点总结会,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深化完善,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市卫生局牵头对学生营养和体质进行监测和分析,客观评价学生营养改善效果。
2.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召开试点工程总结会,总结推广经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不仅需要资金的支持,而且需要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科学合理的膳食标准以及有效的管理手段。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抓细抓实。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程实施涉及的部门多、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
(三)加大统筹力度,为营养试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各县区要加大统筹力度,结合本地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统筹安排工作经费,逐步加大投入,统筹解决食堂设备购置等经费。将学生食堂建设纳入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建设规划给予统筹安排,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校舍,通过维修改造,为改善学生营养提供必要条件。
(四)扎实推进,鼓励创新
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和细化并形成本县(区)试点实施方案。要因地制宜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做到“规定动作”高标准、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创精品,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努力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程实施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推进方式等方面求突破、求发展、见实效,创造性地推进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组织师生自己动手参与生产活动,补充学校食堂蔬菜、副食品供应,提高自给率,降低食堂伙食成本。
(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
各县区要提高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及教育、卫生部门和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采购、烹制、炊具消毒、用水等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食品加工管理流程以及安全监控制度。坚持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定期体检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和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