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急避护场所
结合乡镇实际,加强抗御本地区易发常发突发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有基本物资储备。
(六)科普宣教
每年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至少进行1次培训。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应急知识宣教工作,每年举行2次以上宣传活动。
(七)队伍建设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56号)要求,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员队伍。
(八)物资储备
针对易发、常发突发事件,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九)应急处置
按要求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救援物资、资金、队伍及时到位,控制事态发展、实施紧急救援。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有效,及时进行处置评估。
(十)应急联动
充分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与毗邻乡镇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工作互相交流,信息互相通报,突发事件发生时互相支援。
(十一)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制定年度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按照上级业务部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实施。收集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资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数据库,形成辖区风险隐患点分布示意图并上墙公示。
三、应急管理工作村(社区)级标准
(一)组织机构
有应急管理领导机构,领导机构负责人为村(社区)主任,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
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般应包括:防洪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值守应急、信息报告、信息员、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有值班场所,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有人负责值班和信息报送,没有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情况。
(五)科普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