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则》的要求,建立应急委及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办。县级应急办作为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的办事机构,要配主任、副主任,落实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加大应急办经费保障力度,将应急办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办公场所,购置必需的办公设备,确保应急办适应工作开展和正常运转的需要。
(二)应急预案
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15个以上专项应急预案;100%制订专项预案及部门预案。应急演练每年演练次数要占专项预案总数的60%以上。
(三)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包括办文、联席会议、预案编制管理、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送、信息员工作、隐患排查、应急队伍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统计分析评估、应急管理督查、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设值班室,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值班室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信息,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情况。
(五)“一网五库”
建立“一网五库”(应急工作联络网和预案法规数据库、典型案例库、物资动态数据库、应急专家数据库、抢险救灾队伍数据库),及时更新内容并进行有效管理。
(六)应急规划
制定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七)应急避护场所
至少建成1个应急避护场所,并且有明显的标识指引,有基本物资储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选择1个基础条件好的建制村建设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工程和农村防灾避难场所示范项目。
(八)科普宣教
制订宣教培训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队伍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抓好应急队伍和各类志愿者队伍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开展公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九)队伍建设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56号)积极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信息员队伍。
(十)物资储备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针对易发、常发的灾害,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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