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试点企业建设。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要督促指导试点企业按照柳州市应急管理工作企业标准抓好各项软、硬件建设,及时向辖区企业推广试点单位的工作经验。
(四)抓好试点学校建设。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要要督促指导试点学校按照柳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学校标准抓好各项软、硬件建设,及时向辖区学校推广试点单位的工作经验。
四、工作步骤
(一)制订方案阶段。从9月底起至10月上旬,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要督促指导试点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建设各项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10月中旬起至11月中旬,由各试点单位对照《试行标准》抓好各项软硬件建设,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要认真做好督导工作。
(三)示范推广阶段。从11月中旬起至年底,市应急办、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要采取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和媒体宣传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大试点建设经费投入,切实抓好试点建设工作。
(二)认真组织,抓出实效。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试行标准》,抓好试点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应急办要加强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各试点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牵头组织做好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试点建设的督查工作;市安监局、市教育局要认真抓好试点企业、试点学校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全市企业、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要在抓好试点建设工作的同时,全面指导和推进村(社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争全面达到《试行标准》。
(四)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及时总结试点单位的工作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
柳州市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建设试行标准
一、应急管理工作县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