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柳州市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柳州市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建设试行标准》(见附件,下称《试行标准》),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方法,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三、主要任务
柳城县为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试点,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要确定1个乡(镇)、1个村(社区)、1家企业、1所学校作为试点,试点建设主要任务是:
(一)抓好试点县建设。柳城县要按照柳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县级标准,搞好各项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抓好试点乡(镇)、村(社区)建设。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要督促指导试点乡(镇)、村(社区)按照柳州市应急管理工作乡(镇)级、村(社区)级标准逐项抓好各项软、硬件建设,推进试点乡(镇)、村(社区)应急管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