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清查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清查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开展清查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开展清查整治
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今年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解决当前违法违规用地的问题,为明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打好基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清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1〕145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11年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查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

  近年来,我市各县、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当前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仍然严重。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利用两个月时间,全面开展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清查整治工作,对清查出的问题做认真分析和研判,分门别类处理、查处和整改,为通过明年卫片执法检查奠定基础。如任由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大量发生,不采取有力措施,查处揭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将被问责。

  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一)清查整治范围。2011年1月份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特别是国家、自治区、市级重点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以及农村建设用地情况。各县、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内所有的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清查,确保无一遗漏。

  (二)清查整治主要内容。2011年1月份以来各类新增建设用地中存在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以及农村居民违法占地建房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尤其是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以及扩大内需项目违反国家土地法律法规,边报边用、未报即用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行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