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继续开展州、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提高领导安全生产的水平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继续举办州县两级部门和乡镇领导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争取百分之百接受系统安全知识培训。
2、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农民工安全培训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对中小学、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1、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动。各县市要抓紧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向媒体公布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定期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2、加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各县市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开办专栏专题等形式,积极争取电台、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站的合作和支持。各县市要踊跃向《中国安全生产报》、国家安监总局网站、自治区安监局网站和《新疆安全生产》等媒体投稿和报送信息,积极主动宣传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扩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3、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疏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舆论监督,对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例进行曝光。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8日前)。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自治州“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大声势,为开展“三项行动”创造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发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中。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9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要善于运用各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各项工作,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批评曝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不认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不到位等落后现象,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总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成果,各县市、各部门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州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好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宣教行动要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县市安全监管机构牵头,联合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抓好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必要投入。
2、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各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和部署各项工作;建立各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做好县市、乡镇(街道)以及相关企业宣教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3、不断拓展和延伸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对象。各县市安全监管机构、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部门,都要积极投入安全生产宣教行动,鼓励社会各界致力于安全文化事业的企业和团体积极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培养和造就一支热爱宣教工作、有较强事业心和文化素质的骨干队伍。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拓宽舆论渠道,保持舆论渠道畅通,提高宣传报道质量。借助、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宣传思想文化资源和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骨干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引领作用,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5、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伊犁州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高翠霞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王荣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拜生贵 州安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