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州2009年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对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州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手段,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体系,引导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宣传“安全发展”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年”和《2009年州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不断拓展宣传报道工作深度和广度。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管理、上岗。
二、职责分工
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宣传教育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行动领导小组或指定专门部门人员,制定具体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扎实推进宣传教育行动,重在实效。
(一)宣传部门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和要求。
(二)安全监管部门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等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六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氛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与劳动、建设、煤炭、水利等部门协调配合重点推进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抓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牵头组织开展各部门和乡镇村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安全综合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三)公安部门
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重视交通安全的社会氛围。结合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广泛宣传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知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重点推进单位消防责任人培训。开展民爆器材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涉爆人员安全培训,重点抓好爆破员、押运员、保管员等人员的安全培训。
(四)建设部门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做好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防范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做好以燃气泄漏、燃气火灾预防和应急措施为主要内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知识。
(五)教育部门
通过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地震和各类事故自救的基本知识。针对中小学生,重点宣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六)交通部门
充分发挥客运站场的宣传优势,组织、指导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七)卫生部门
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状况,深入企业开展《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