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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柳政办〔2011〕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95号),完善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管理体制和协调工作机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柳州市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按照桂政办发〔2011〕95号文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联动机制和保障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义务教育的浓厚氛围,保障我市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规划目标。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编委办、市综治办、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以及六县四区政府,柳东新区(高新开发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组成。

  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教育局局长为召集人。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部门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2815945)。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经总召集人同意后提交会议研究,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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