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对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行业和场所。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对近年来火灾形势比较严峻的商场、市场、仓储物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货物堆放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同时,对三江、融水两县少数民族村寨进行重点排查。
此外,各县、区公安局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清剿火患的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层层落实任务。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县、区人民政府要分别制定战役方案,建立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以区、县为重点,组织有关部门机关人员及乡镇、街道人员,专职(志愿)消防队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并发动各社区、居(村)民逐村逐户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二)实施“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全市建立三级“网格化”排查整治机制,即:将市设为一级网格责任区,各县、区设为二级网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为三级网格责任区。每个网格都要明确负责督导的领导和检查人员,明确排查任务以及完成时限,确保每条街道、每个社区、每个乡村、每个单位有人管、有人查,杜绝失控漏管。对每个排查的社区、乡村、单位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情况明。各地“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每天要负责收集录入辖区排查整治情况,形成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