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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犁州直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2009―2012)的通知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要坚持政府对教育的主渠道投入,重点改善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教学器材和设施的配备,努力提高学校装备水平,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学校办学条件的均衡。要充分发挥优质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之间的“强弱联合”、“以强带弱”、“捆绑式”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送课下乡”、“城乡教师交流”、“管理人员交流任职”等措施,推动城乡教育协调、健康、均衡发展。加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孩子也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特别是对于部分办学条件差、师资短缺、教学质量低的农村中小学,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和教育网络平台,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校际间教学差距。
  (三)积极争取教育项目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积极争取实施“第二期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抗震加固工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建设工程”等工程项目,抢抓国家加大投入、拉动内需的机遇,争取营造出对伊犁教育更加重视、更加支持和给予更多政策倾斜的发展环境。
  (四)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阶段学杂费政策和“两免一补”政策。
  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建立“校财局管校用”的管理机制,统筹管理中小学保障机制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预算内外资金。要建立严格的学校预算编制审核制度,把保障经费的预算管理编制到每一所学校,按照预算编制“两上两下”的编报程序,认真做好学校预算编制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教育基金、城市教育费附加等教育经费的管理,确保资金用于发展教育,使用规范。要保证本级财政的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要继续依法落实,不能削减、抵顶,防止实行保障机制后,出现教育经费“挤出效应”和挤占挪用的现象,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促进师资科学配置。
  要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以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选好配强各级学校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坚持实行校长聘任制,不断提高校长队伍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对教育管理干部的培养,认真选拔政治坚定、专业知识水平高、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充实到学校领导班子中去,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要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高度重视教师培养和培训,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创新,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注重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要改革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坚持实行全员聘任、竞争上岗制度,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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