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的办学条件和教育现状,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满足当前的教育发展需求,又要根据人口变化的趋势和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以及国家规定的班额要求,充分考虑中小学的长远发展。
五、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标准
州直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标准: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设1所初中或九年制学校;3万人口的乡镇设3所小学(在校生规模400人以上),3万人口以上乡镇每0.8-1万人设1所小学。
乡镇在执行上述校点布局标准前提下,对牧区、库区和交通不便的偏远牧区可暂设2-3个教学点。
六、规划目标
(一)总体规划目标
--2009-2012年,伊犁州直各县市中小学校将由2008年的581所调整为462所,教学点由2008年的210个调整为243个(增加33个),共撤并学校127所,新建(整合组建)学校8所。
其中:小学由2008年的368所调整为300所(撤并68所),初级中学由2008年的40所调整为42所(增加2所),九年制学校由2008年的117所调整为86所(撤并31所),完全中学由2008年的48所调整为20所(撤并28所),高级中学由2008年的8所,调整为14所(增加6所)。
(二)分年度实施计划
--2009年,伊犁州直中小学校将由2008年的581所调整为533所,教学点由210个调整为201个。其中:小学由2008年的368所调整为358所,初级中学由2008年的40所调整为44所,九年制学校由2008年的117所调整为102所,完全中学由2008年的48所调整为24所,高级中学由2008年的8所调整为11所。
--2010年,伊犁州直中小学校调整为504所,教学点228。其中:小学调整为336所,初级中学调整为42所,九年制学校调整为91所,完全中学调整为21所,高级中学调整为14所。
--2011年,伊犁州直中小学校调整为480所,教学点225个。其中:小学调整为318所,初级中学调整为42所,九年制学校调整为86所,完全中学调整为20所,高级中学调整为14所。
--2012年,伊犁州直中小学校调整为462所,教学点243个。其中:小学调整为300所,初级中学调整为42所,九年制学校调整为86所,完全中学调整为20所,高级中学调整为14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自治州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人事、发改、土地、建设、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州直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事宜。州直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及时研究和解决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中小学学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