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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文化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制定的《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州市文化局、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公安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9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火安全责任,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等“五大”活动的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全面集中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柳州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明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邱法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向阳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杨 武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各一名分管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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