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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全市严厉打击
“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1〕17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工作,规范餐厨废弃物排放行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转、处置的监管,非法使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行为受到严厉打击,严防“地沟油”流入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重点环节及部位

  (一)重点环节:餐厨废弃物排放及收集运转环节,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食用油流通销售环节,餐饮和消费环节。

  (二)重点部位:油脂化工生产企业、油料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宾馆、餐馆、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规范餐厨废弃物和其他残渣油脂排放行为,严防流入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抓紧制定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台帐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等制度,指导设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煎炸废油直接排放到雨水、污水管道或交由未经许可或备案的单位及个人处理,依法严惩违规单位。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资格的企业收集、运输和处置,并建立台帐制度。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禽畜屠宰、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油脂的监管,严防流入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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