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竣工验收
2011年12月底前竣工。各县区2012年1月上旬前完成全面验收;市危改办1月中旬前组织抽查验收,并将验收总结上报自治区危改办。
十、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为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柳州市已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推进工作。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并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分解到户,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及进度安排推进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市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并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整合项目资金,拓展资金渠道,形成农村危房改造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各项资金的集聚效应,尽可能将原来多个涉农部门实施的门类不同、要求不同、用途不同、方向不同、侧重点不同的项目和资金整合起来,在不改变资金渠道和用途的前提下,捆绑“五保户”供养、土地整治、饮水安全、“村村通”、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电网改造、村庄整治、农村危房改造、村寨防火改造、城乡风貌改造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
(三)政策扶持,援建帮扶
各县国土部门要将宅基地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增减挂钩统筹安排,简化审批手续,对纳入整村推进范围的,且符合土地综合整治条件的项目可一并实施;林业部门对危房改造的农户采伐自有林木自用的,优先安排采伐指标,优先安排配套沼气池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建设部门减免有关规费,并免费提供图纸资料,同时加强农村建房技术培训;供电部门完成供电线路的改造工作;文化广播电视部门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水利部门负责人畜饮水配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通建制村公路建设的指导,加快通建制村公路建设;金融部门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