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活牛屠宰的监管。
二、整治目标
(一)通过升级改造现有的定点屠宰厂(场),配齐所需的设施设备,满足对生猪、活牛等家畜的屠宰需要,实现活牛进厂(场)屠宰。
(二)取缔非法私宰窝点,使私宰活牛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对进厂(场)屠宰活牛的检验检疫,杜绝病死牛肉品流向市场,确保上市牛肉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市民对私宰肉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私宰肉,举报私宰行为。
三、整治步骤
整治专项行动从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2月1日止,共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1月1日-11月2日,宣传动员阶段。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我市开展整顿活牛屠宰经营行动,倡导屠商、屠宰场点及生产加工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
第二阶段:11月3日-2012年1月21日,集中整治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开展对活牛屠宰经营行为的清理整顿。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对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2012年1月22日-2月1日,总结提升阶段。各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活牛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各部门按工作职责开展工作,要树立全程监管理念,依法加强对活牛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
(一)市商务委
1、负责屠宰加工环节监管。监督定点屠宰场点严格执行活牛入厂检查验收制度,禁止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牛入场屠宰,严格落实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
2、改造提升定点屠宰厂(场)设施设备。严格执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组织对我市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场)实施升级改造。重点增设、提升屠宰牛、羊等家畜的设施设备,满足对各类家畜的屠宰需求。
3、鼓励建设放心肉连锁专卖店。根据《柳州市实施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方案》,鼓励定点屠宰厂(场)、活牛养殖企业和牛肉经营龙头企业利用现代流通网络,设立放心牛肉连锁专卖店,建立我市肉品质量安全的长效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