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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高公众对减排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大对减排企业宣传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企业主落实减排任务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依法管理的污染减排工作新局面。

  2009年克州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1、阿图什市锅炉房煤改气工程(2009年共改造燃煤锅炉8个点),主要是通过铺设天然气管道和改造供热管道,改造部分供热。此项工程全年用煤量1120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43.4吨。

  2、乌恰县胜东燃气发电有限公司,2009年乌恰县集中供暖总面积为61万平方米,新增天然气锅炉2台(10吨一台,20吨一台),供热面积为2.8万平方米。胜动热电联厂余热供暖面积为10万平方米。减少燃煤量7500吨,减排二氧化硫58.4吨。

  二、2010年总量控制工作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以好以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4、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

  5、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

  6、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讨论稿)》

  7、《自治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8、《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新政函〔2006〕195号)》

  9、《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克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10、《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11、《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12、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印发新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环财发〔2007〕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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