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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克州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年度报告制度

  按照国办发〔2010〕47 号文件精神,克州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每年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报告检查情况,各县(市)、各部门拟要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并于每年11月5日前报送克州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情况。

  二、检查形式、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形式

  1、以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为主。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10〕47 号文件精神,对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期间,克州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审核各单位上报材料,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克州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检查组进行抽查。在各县(市)、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克州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对有关县市和州直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组织抽查。检查重点为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操作系统软件。拟于2011年3月至4月对州直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督导检查,2011年5月至6月各县(市)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二)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各县(市)、各部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立即根据检查内容的要求,对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阶段性报告,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对,并逐一登记备案,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见附件)。

  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请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和《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报告》于2011年2月28日前书面及电子版报克州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是我州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重点,各县(市)要成立由主要责任人为组长,新闻出版(版权)、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电子政务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的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立即开展软件使用情况的摸底调查,并尽快编制软件采购预算。

  各县(市)级政府部门在2011年2月28日前完成使用软件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2011年5月1日前完成正版软件的采购和安装工作。2011年6 月30 日前将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报克州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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