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9〕5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自治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127号)精神,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程 鹏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
狄永江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蒲福贵 自治州卫生局局长
成 员:
王玉刚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叶尔肯 自治州经贸委副主任
郭丽艳 自治州财政局纪检组长
阿布都拉·苏来曼 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
施 勤 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 轲 自治州安监局副局长
刘季洲 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赛佰·巴依铁流 自治州环保局副局长
张广程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居勒提·阿布里克木 自治州卫生局副局长
张志刚 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鲁 林 自治州国税局总经济师
张新武 自治州地税局总经济师
拜合提亚尔 自治州总工会副主席
伍晓芳 自治州疾控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居勒提·阿布里克木兼任,副主任由伍晓芳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州职业病防治规划;部署全州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拟订自治州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口岸)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全州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研究分析、通报工作情况,为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