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开拓借记卡发展,稳步发展信用卡。积极完善借记卡功能,提高借记卡的服务质量和用卡频率。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妥发展信用卡,优化信用卡持卡群体,提高信用卡消费在银行卡消费总量中的比重。
㈡ 扩大受理范围,促进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1.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坚持以市场引导为主,政府辅助指导,在餐饮、娱乐、宾馆酒店、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大力推广应用银行卡;推动银行卡在公用事业收费、交通、医药、加油、物流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的应用;加快银行卡自助设备向城镇社区、繁华街道等延伸,方便持卡人缴纳各种费用。2009年,力争在全州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宾馆、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实现受理银行卡。
2.加强和规范受理市场建设。提高各类银行卡机具覆盖范围,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或带有POS机功能的税控收款机等消费终端。与此同时,确保所有银行卡机具符合联网通用有关规范和标准,实现资源共享。
3.加大银行卡服务“三农”工作力度。切实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拓展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服务渠道,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要在全州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扩大服务参与行。各农村信用社要做好柜台取款服务,规范业务操作,加强安全管控。
㈢ 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1.建立功能完善、安全快捷的银行卡信息处理平台和差错处理平台,进一步改善用卡环境,提高银行卡产业竞争力。
2.提升科技水平,巩固和提高联网通用成果。推动跨行转账、跨行存款、跨行缴费等跨行业务,有效减少现金流通,方便持卡人不同银行卡账户间资金划转。积极发展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业务。
㈣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银行卡市场化运作体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银行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对受理银行卡金额占营业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户和刷卡消费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人予以奖励,引导具备受卡条件的企业受理银行卡。
2.明确发卡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收单机构、持卡人、特约商户有关市场主体的责、权、利关系,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和组织积极参与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
3.各发卡机构要科学制定银行卡成本核算制度,努力降低发卡成本。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成本、利润和风险因素,兼顾各参与方利益,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
㈤ 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构建银行卡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涵盖各卡种、各业务操作环节和风险类型的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建立防范与处置银行卡风险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提高风险防范水平,确保银行卡信息安全和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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