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9〕8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自治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奥曲尔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帕尔哈提·艾孜木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
张春林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帕力旦·阿德尔汗 自治州党委常委
巴哈特·何德尔拜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巴音克西克 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刘伊芬 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解 刚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红兵 自治州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郭双令 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汤 毅 自治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林 方 自治州审计局局长
郎需波 自治州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都兴文 自治州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郭双令(兼),办公室副主任:图新巴特(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马·巴塔(州财政局副局长)、买买提依力(州教育局副局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在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审核自治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和推动全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拟订自治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