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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监局关于举办2009年上海辖区第一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的通知

上海证监局关于举办2009年上海辖区第一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的通知
(沪证监公司字[2009]124号)


上海各上市公司:

  为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高董事、监事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促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实施细则》及我局2009年度培训总体安排,现定于2009年7月16日至7月17日举办2009年第一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09年7月16日上午 9:00-10:00。

  2.培训时间:2009年7月16日10:00-17:30;7月17日9:00-17:00,共2天。

  3.培训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第二教学楼600人报告厅。

  凡取得过我局2007年、2008年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请携带合格证书报到,用于后续培训登记。

  二、方式及内容

  1.培训方式:集中授课与网上培训相结合

  2.培训内容:(1)集中授课,从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二级市场股权收购等角度讲解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2)网上培训,包括政策法规、培训动态及交流园地三个专栏。具体内容有最新法律法规、前期培训资料及学员学习心得交流资料等。

  上海证监局外网“高管培训”专栏登陆方式: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点击派出机构频道进入上海证监局主页,进入“高管培训”专栏,或直接链接以下网址:

  http://www.csrc.gov.cn/n575458/n870399/n10379943/index.html

  三、师资安排

  培训师资主要由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专家、我局监管干部组成。

  四、培训对象

  1.未参加我局2008年培训的董事;2009年新任董事。

  2.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及董秘可自愿参加;若兼任辖区其他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如一年内未参加过证监会及其他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培训的,应参加我局培训。

  3.每日授课前考勤,根据笔试成绩与考勤情况确定综合考评结果,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情况将录入上市公司高管培训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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