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评价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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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17分
| 规章
制度
2分
| 制定艺术团章程,管理办法
| 有(2分)
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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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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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档案
1分
| 专人管理艺术团档案,资料齐全
| 有(1分)
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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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规模
7分
| 舞蹈团学生不少于36人、合唱团学生不少于40人,乐团学生不少于65人,京剧团、话剧团、曲艺团学生不少于20人,行进管乐团学生不少于65人
| 达到要求(3分)
未达到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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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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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完善的后备学生培养机制
| 达到要求(2分)
未达到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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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非艺术特长生入团,非特长生学生人数达到艺术团学生总数的10%以上
| 达到要求(2分)
未达到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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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管理
4分
| 本校专职艺术团指导教师
| 有(2分) 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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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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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艺术教师组织艺术团训练、管理艺术团活动计入教师工作量
| 达到要求(2分)
未达到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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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
专家
3分
| 有稳定的高水平专家指导队伍,并能定期指导艺术团工作
| 符合要求(3分)
不符合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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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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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8分
| 活动室
2分
| 有相应项目的排练室、准备室、储物室
| 符合要求(2分)
不符合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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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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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练室设备
3分
| 配备多媒体设备;合唱室有钢琴、合唱台等;舞蹈、戏剧室有把杆、镜子、地胶(地毯)等;乐团排练室配有大件乐器等
| 符合要求(3分)
基本符合要求(1分)
不符合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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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
要求
3分
| 行进管乐排练场地:30米×40米,乐团排练场地不小于150平方米,舞蹈排练场地不小于100平方米,京剧、话剧、曲艺排练场地不小于80平方米
| 符合要求(3分)
基本符合要求(1分)
不符合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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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
6分
| 组织
训练
3分
| 本校专职艺术教师组织艺术团日常训练和演出工作
| 胜任工作(3分)
基本胜任工作(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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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材料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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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
计划
3分
| 有完善可行的训练计划,每周有固定的排练时间
| 符合要求(3分)
基本符合要求(1分)
不符合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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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16分
| 专场
演出
9分
| 组织专场演出
| 每学年组织(3分)
间断组织(2分)
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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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文字
备查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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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水平(表现力、风格、技能技巧)
| 高(3分)
较高(2分)一般(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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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内容高雅、有一定文化品位
| 达到要求(3分)
基本达到要求(1分)
未达到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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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活动
7分
| 参与国际艺术交流(出访或接待)
| 有(3分) 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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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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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内交流
| 有(2分) 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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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团到社区、企业或其他学校等进行交流及公益演出
| 有(2分)
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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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
10分
| 节目
数量
5分
| 乐团每学年至少排练新曲目3首;合唱团每学年至少排练新曲目8首;舞蹈团每学年至少排练新创作剧目1个,保留、学习剧目5个;京剧团每年至少排练传统、现代唱段10个,折子戏1个;话剧团每年排练剧目3个(包括一个原创剧目);曲艺团每年排练综合节目10个
| 达到要求(5分)
基本达到要求(2分)
未达到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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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材料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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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
文化性
5分
| 艺术团节目体现文化传承,符合文化发展方向。彰显时代精神,体现民族性、融合性和世界性
| 充分体现、完全符合
(5分)
基本体现和符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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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材料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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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3分
| 经费
保障
3分
| 学校有专项经费保障艺术团重点工作,并能稳定投入,专款专用
| 达到要求(3分)
基本达到要求(2分)
未达到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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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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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10分
| 国家级
3分
| 参加由教育部、文化部及相关行业协会举办的有权威性的交流活动或比赛成绩(取一次最高奖项成绩,不含全国展演)
| 金奖或一等奖(3分)
银奖或二等奖(2分)
铜奖或三等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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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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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展演
4分
| 2009、2012年参加全国第二、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取其中一届成绩的最高奖项)
| 一等奖(4分)
二等奖(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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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展演
3分
| 2010年参加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取一个节目的最高奖项)
| 一等奖(3分)
二等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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