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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国家第四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3日

  3.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二)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由省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安排,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参加,有针对性地在西宁市新宁广场集中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所需横幅、展板、音像制品和宣传资料等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准备。宣传场地由西宁市民政局协调落实。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电力公司、团省委、省红十字会、西宁市民政局。

  (三)召开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座谈会

  1.活动内容:总结我省社区防灾减灾工作,交流社区防灾减灾经验;为我省获得第五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的基层社区颁奖。

  2.活动时间:5月11日上午

  3.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四)举办消防灭火应急演练

  1.活动内容:按照预案要求,针对预警预报、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卫生防疫、自救互救等环节,在西宁市古城台小学开展一次消防灭火应急演练。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

  (五)开展受灾群众慰问活动

  1.活动内容:省政府派出慰问组,深入玉树地震灾区和去年遭受雪灾的地区慰问受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灾群众心中。慰问组由省政府领导带队,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负责同志参加。

  2.活动时间:5月9日至5月11日

  3.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

  (六)开展城乡基层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活动内容:重点对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制定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2.活动时间:5月9日至5月15日

  3.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公安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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