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国家第四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2]14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开展国家第四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开展国家第四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五月)
根据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2]1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组织开展国家第四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当天,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活动。
二、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动员广大群众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三、活动内容
(一)倡导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讲座,分享一次避险经历感受和避险经验,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二)宣传防灾减灾文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的新闻报道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每个群众自觉关注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浓厚的防灾减灾文化氛围。
(三)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筹集资金,编制、出版或订购符合行业或地区灾害风险特点的防灾减灾知识读物或影视作品,通过张贴海报,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