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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1年-2015年微型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鼓励发展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园,吸纳微型企业入驻孵化,努力为微型企业聚集发展搭建平台。通过加大对园区建设、加大对企业信贷投入、加大对企业技改扩能扶持等措施,不断壮大企业规模,不断增加工业企业的数量和经济总量,促其逐步向规模企业迈进。同时,紧紧围绕本市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战略,组织微型企业为大中型企业生产提供协作配套,坚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引导和鼓励工业、科技、商贸等大中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微型企业提供技术、设备、管理、订单的支持和服务,通过加粗和延伸产业链,使其在产业链的形成中获得发展机遇,着力培育一批关联度高的微型企业,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大支撑力、带动力的优势产业集群。
  (四)技术创新工程。
  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微型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研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微型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与转让、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和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发展。促进微型企业与高校合作,支持微型企业进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五)服务提升工程。
  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向微型企业及其投资者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加强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联合开展创业宣传、举办创业培训班、提供创业咨询、推荐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不断拓展服务微型企业发展措施,鼓励面向微型企业开展创业指导和综合服务,提高微型企业创业成功率。通过整合服务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职能,积极对微型企业开展首问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特事服务、告知服务和联动服务等,形成一个为微型企业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务体系,开辟广大微型企业投资者进入市场的“绿色通道”。
  (六)定点帮扶工程。
  各部门在分类帮扶的对象中,选取一定数量的微型企业作为部门领导和业务机构负责人定点联系企业,进行重点帮扶。通过深入联系、回访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协助解决微型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微型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营销策略理念等方面的服务,增强微型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帮助微型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微型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障,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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