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分准备工作,实地核实调查,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组织实施、成果编制、成果检查验收与上报五个阶段。工作流程如下图:(略)
(一)工作准备
1. 成立组织机构,编制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
2. 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深入动员部署,抽调人员,组建队伍,开展业务培训。
3.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地勘察,编制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4. 收集资料,制作工作底图、表格。
(1)收集资料。收集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
(2)编制调查工作底图。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预留区套合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保护块划分和编号,以镇为单位设区,行政村为单位设片。
通过内业判读遥感影像图确定需实地核实的图斑,作为可疑图斑在工作底图上标注。
可疑图斑主要包括划入基本农田的大量可调整地类、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块内的一般耕地等。
①可调整地类:1999年以后,因农业结构调整,将耕地改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遭到破坏的土地。对耕作层破坏的土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
②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根据《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规程》,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禁止划为基本农田。对坡度大于25度但未采取水土保持实施的耕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
③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块内的一般耕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要求,优先将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需去实地核实是否具有良好水土保持设施,如符合条件建议划为基本农田。
(3)准备调研表格、内容包括可疑图斑调查、基本农田基本情况调查、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调查、基本农田保护牌及界桩情况调查等。
(二)实地调查核实
实地核实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与实地是否一致,在交通沿线、集镇、村庄周边等醒目位置确定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的位置,并在图上标注。
(1)针对可疑图斑,实地重点核实划入基本农田的地类和图斑是否与实地一致,是否存在将成片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园地和林地误划为基本农田现象。发现实际情况与规划不相符的,标注到调查底图上,汇总后及时向县级组织划定单位提出,经协调后,将正确的界线准确的绘制到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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