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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争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争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柳政办〔2011〕241号)


柳江、柳城、鹿寨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争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体制和协调工作机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柳州市推行公交优先战略、争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联席会议制度(简称:公交发展联系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大力推进我市“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的实施工作,确保公交优先战略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实施。
  二、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东新区管委会,以及柳江、柳城、鹿寨三县县人民政府组成。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召集人。
  各成员单位落实一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指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部门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经总召集人同意后提交会议研究,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实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包括示范工程建设目标、建设重点、保障措施、融资方案、进度安排等,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把申报实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调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重点,向公共交通倾斜。
  市规划局负责保证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与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实现一体化规划,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
  市财政局负责对城市公共交通低票价运营、特殊人群优惠乘车、配置新能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等给予专项财政补贴,建立“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实施的财政保障和补贴机制,保障优先安排发展公共交通经费。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公共交通系统规划衔接,根据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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