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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二)调查分析阶段(2011年12月16日~12月25日)。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
  (三)草案拟定阶段(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20日)。依据调查分析数据,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2012年1月21日~2月28日)。征询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计划报批和公布阶段(2012年3月1日~3月15日前)。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请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并上报自治区国土厅备案。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任务分工
  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编制,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计划编制、起草相关文件、调查分析汇总,拟定年度供地计划草案、报批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用地的计划编制。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在计划编制中落实计划供地的产业政策、重点投资等内容。
  (四)市规划局负责计划供地的规划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审核。
  五、供应计划编制的组织保障
  成立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郑俊康 市长
  副组长 刘传林 常务副市长
  成 员 向 军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成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田 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姜云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戴 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谭淑坚 市财政局局长
  旷青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何 彬 市规划局局长
  陈会星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韦秀群 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田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谢名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姜琦(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著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陈锋(市规划局副局长)、陆雪凌(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副主任)等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
  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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