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银行业根据我市产业政策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汽车城项目、高新技术园区、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全民创业型经济和中小企业方面的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业继续改善个人信贷服务。
2. 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资本市场体系。积极引进证券、期货类金融机构;鼓励上市企业再融资;引导、培育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公司、企业利用短期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借助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积极探索引进建立产权交易所。
3. 建立保险产品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发展体系。积极推动各类保险公司在我市开立分支机构,支持各大型企业参与组建保险法人机构。围绕经济建设重点、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各项目保险业务。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稳步发展商业健康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鼓励发展责任保险、旅游保险、科技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鼓励保险公司以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柳州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
(二)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
1. 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柳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投资。
2. 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壮大。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批。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人才培养、培训体制;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围绕“三农”和重点产业进行信贷投放;抓好考评工作,健全完善的监管制度和体系;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有序发展、合理布局、做强做优。整顿规范各融资性担保公司,完善其治理结构、业务范围,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完善政策,规范整顿的基础上,吸引各类资本投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形成覆盖市县的融资性担保体系。支持资产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融资渠道,增加资本实力。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基金。
(三)推进发展金融中介机构。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评级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为金融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督促金融中介服务行业制定规范的行业规则和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实现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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