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柳州两面针纸业有限公司一化分厂(制浆车间)、二化分厂蒸煮工序有组织臭气排放达标治理和柳州市柳新饲料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达标治理项目列为柳州市2011年第三批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的通知
(柳政发〔201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州两面针纸业有限公司、柳州市柳新饲料有限公司:
据监测,柳州两面针纸业有限公司一化分厂(制浆车间)、二化分厂蒸煮工序有组织臭气排放浓度最大监测值分别超过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20.97倍和1.08倍,柳州市柳新饲料有限公司锅炉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超过GB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Ⅰ时段二类区标准的1.45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将柳州两面针纸业有限公司一化分厂(制浆车间)、二化分厂蒸煮工序有组织臭气排放达标治理项目和柳州市柳新饲料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达标治理项目列为我市2011年第三批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柳州两面针纸业有限公司一化分厂和二化分厂蒸煮工序有组织臭气排放达标治理项目限期于2012年8月31日完成治理,柳州市柳新饲料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达标治理项目限期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治理。柳州两面针纸业有限公司和柳州市柳新饲料有限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将依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附件:柳州市2011年第三批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柳州市2011年第三批
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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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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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两面针纸业有限公司
| 一化分厂(制浆车间)和二分厂蒸煮工序有组织臭气排放达标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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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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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柳州市柳新饲料有限公司
| 锅炉废气达标治理项目
|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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