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洽时间:6月22日上午9:00--6月25日下午16:00。
技术交流及论坛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展要求
1.参展企业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具有企业法人资质;
(2)拥有国家、省、市或国外知名商标;
(3)在行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行业带动性强;
(4)特殊行业企业具备国家相关认证。
2.参展产品要求
(1)具有本行业代表性、先进性和产品特色、技术特色、服务特色;
(2)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标准;
(3)食品类产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药类产品具有医药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工艺品具有地方特色及代表性;
(4)精密零配件、电子仪表、纳米材料等新材料类、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等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能代表中小企业发展水平的产品。
(六)我市推荐项目及布展要求
山西代表团将收集汇总“山西省中小企业合作洽谈项目名录”,集中向中外客商广泛推介宣传。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项目、产品推荐组织上报工作。
市代表团负责我市展位整体布展;各参展企业负责提供展品、展览图片、企业宣传资料等。展位费统一由市财政支出。各参展企业要主动积极与外地参展单位联系,开展经贸合作洽谈。
二、太原代表团组织机构
团长:张金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团长:窦力奋(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茹述创(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刘志勇(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
代表团下设秘书处,负责工作方案起草,活动组织安排、沟通协调,资料归档,项目征集审定发布,展会布展,参展成果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参会工作方案,做好参展宣传组织、报表报送和参展项目产品推荐上报等工作。
(二)5月18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确定并报送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名单;6月18日,参展人员到达成都并开始布展;6月21日,参会人员报到,检查布展情况;6月22日--25日,参加技展会各项活动。
附件: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分团报名及汇总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