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石家庄市传染病医院):完成在医院南侧规划孙村改造预留医疗用地上的应急救援综合楼建设和门诊楼改造,床位由600张扩增至1000张,硕博人员占到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45%,重点发展肝病、基因诊断、结核病防治等专业,创建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打造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
(八)石家庄市第六医院(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完成在市区西南部新院区建设,形成市区西南部大专科、小综合的区域医疗中心,经营好新华路合作租赁妇产病区,床位由240张扩增至1000张,硕博人员占到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5%,创建1个省级重点发展专科,打造成为一所以妇产及妇幼保健为专业特色、技术实力一流的三级专科医院。
(九)石家庄市精神病医院(石家庄市第八医院、石家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完成精神病房大楼建设,床位由240张扩增至480张,硕博人员占到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打造成为一所省内领先的三级专科医院。
(十)根据我市区域医疗资源分布状况,依托社会资本,在市区西部山前建设一所山水式、现代化的医院,设置床位500-800张,引入国内外先进管理模式,打造集医疗、保健、康复、托老为一体的高品质、特需化医疗服务中心。
三、实施市级优质卫生资源倍增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家庄市市级优质卫生资源倍增工程领导小组,由市长姜德果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大虎和副市长张妹芝担任副组长,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和市发展改革、人社、财政、编办、规划、卫生、国土资源、环保、科技、建设、消防等部门及长安区政府、桥西区政府、裕华区政府、鹿泉市政府、正定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郎金国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局长闫纯锴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及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目标跟踪问效制度,确保倍增工程顺利实施。
(二)明确部门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倍增项目立项、可研等审批工作,结合年度政府投资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倍增项目纳入市重点工程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倍增工程项目政府投入资金保障工作,提供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专项补助和政府贴息等;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倍增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指导;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和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办理相关土地用地手续;市编办负责按编制管理规定,参照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核定人员编制;市人社局负责将倍增工程单位人才培养、引进统一列入全市人才需求和培养计划,建立人才库,备选好扩增所需人才;市科技局负责将倍增工程中的重点学科项目列入科技计划予以支持;市卫生局负责倍增工程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倍增医院的工作指导和督查,做好协调和跟踪问效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在项目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加快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环保、消防等部门对倍增工程建设要给予重点支持,简化办事程序,做好土地划拨征用、拆迁和周围环境安全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