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村东大街分理处迁址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村东大街支行开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108号)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黄村东大街分理处迁址升格开业的请示》(农银京发[2012]27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北京黄村东大街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村东大街支行”,机构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富强路2号1层10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村东大街分理处自行撤销,原营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北侧”不予保留。
二、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结售汇(对公、对私);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