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1〕64号)
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创建活动。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对照《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和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见附件1),基本符合或经过建设能够达到要求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县(市、区)卫生局提出申请,递交《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由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后上报市卫生局。
(二)各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的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省中医药局。
(三)省中医药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按照“合理布局、择优扶持”的原则,确定建设单位,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项目责任书。
三、执行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四、组织管理
(一)省中医药局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名单,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对项目进行宏观管理,组织专家评审和考核。
(二)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督促本地区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建设进度和质量,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建设单位应按照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的要求,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向所属地卫生局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考核评估
项目建设周期末,由建设单位报经所属地卫生局同意后,由各市卫生局向省中医药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根据《建设标准》,对建设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建设单位,由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授予“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称号。取得该称号的建设单位可优先申报省示范卫生院。对建设期末未达到建设标准的建设单位,将限期整改,1年后仍未通过考核验收的,将取消其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评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建设计划,今年将遴选确定30家建设单位。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每个地市现推荐申报3-4家候选单位。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市卫生局认真组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和《建设标准》自评分报至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
(三)《申报书》和《建设标准》可到江苏省卫生厅或江苏省中医药局网站下载。
(四)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将另行下发。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呈雷、戴运良
联系电话:025-83620506
电子邮箱:daiyl@ jswst.gov.cn,
附件:1、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试行)
2、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申请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试行)
项目
| 序号
| 建设标准
| 分值
| 评价方法和评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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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10分)
| 1
|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卫生院要制定对中医科室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医科的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医科建设并逐年增加。
| 2
|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无对中医科室的扶持政策扣1分,有扶持政策但不具体或不落实扣0.5分。
未安排专项经费扣1分,安排专项经费但未逐年增加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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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1名院领导分管中医工作,分管领导熟悉中医政策、法规和中医科室建设情况。
| 1
| 查阅文件,了解院领导分工情况,访谈分管领导。
无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不熟悉情况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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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卫生院建设规划中有中医药内容。中医科建设工作在年度计划和总结中得到体现。
| 2
| 查阅卫生院建设规划,查阅工作计划和总结。
无中医药内容扣2分。内容不具体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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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卫生院建立按照中医药工作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有鼓励非药物疗法、中药饮片使用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措施。
| 3
| 查阅相关文件、统计报表。
无考核机制、有激励措施的不得分。有机制和措施但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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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认真执行将中医药服务项目、中药品种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相关政策,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 2
| 查阅统计报表。
根据政策执行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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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20分)
| 6
| 中医科作为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设立2个以上中医二级诊室,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 8
| 查阅统计资料和实地检查。
中医科室未独立设置不得分。诊室设置数量不达标的扣4分,诊室未集中设置的扣2分,装修装饰上未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扣2分。
超过2个中医二级诊室,每增加1个诊室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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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医诊疗区域总面积>60m2,常用中医诊疗设备配置不少于5种。
| 6
| 实地查看。
中医诊疗区域总面积每少10%扣2分。常用中医诊疗设备每少1种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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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设置中药房,并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面积>15m2,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小型粉碎机、切片机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50种,中成药不少于100种,且药品质量良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 4
| 查阅统计资料和实地查看,抽查20种饮片、20种成药。
中药房面积,每少10%扣1分。
配备的中药配药器具每缺1项扣0.5分。
中药饮片数量每少10种扣1分,中成药每少10种扣1分。
每出现1种伪劣药品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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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药库面积>20m2,配有药架、药桶、温湿度计、空调等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设备;药库分区标识清晰,药品排列整齐,房屋通风、干燥、避光。
| 1
| 实地查看。
中药库面积每少10%扣0.5分。
药库管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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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中药煎药室面积>8m2,配有药架、操作台、中药煎药机、冰箱、药桶等设备,为群众提供中药代煎服务。
| 1
| 实地查看,查阅中药代煎服务记录。
未设煎药室不得分。煎药室面积不达标扣0.5分;无代煎服务记录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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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40分)
| 11
| 中医科室应制定科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执行。
| 3
| 查阅科室工作制度、操作规程。随机抽取医生、护士各1人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
未制定不得分,有制定但执行情况较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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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在门诊、病房、出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诊治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门诊人次占全院门诊人次的20%以上。住院病人中医药参与治疗率达到20%。
| 10
| 随机抽取一年中4个季度各一周门诊日志或挂号记录统计,查阅住院病案。
中医门诊人次占全院门诊人次比例每降低1%扣1分。
参与治疗率每降低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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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医优势病种不少于2种。优势病种门诊量占中医科门诊量的10%以上。
| 8
| 查阅门诊日志,实地了解中医特色专病开展情况。
优势病种,每少一种扣2分。
优势病种门诊量占中医科门诊量比例每少1%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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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运用包括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等6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包括中医康复在内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诊疗服务。
| 5
| 实地了解,随机抽查2名中医师实际操作中医药适宜技术。
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每少1种扣1分。操作不规范每人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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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药饮片处方占中医科总处方数的50%以上,中药处方合格率100%。
| 6
| 随机抽取一年中4个季度各一周处方。
中药饮片处方占比例每下降1%扣0.5分;处方合格率每降低1%,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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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医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达90%以上。
| 3
| 随机抽取门诊病历10份以上,合格率每降低1%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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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区域外就诊患者比例大于10%
| 5
| 检查统计资料、就诊登记本。
区域外患者比例每降低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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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20分)
| 18
| 中医药人员应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后方可从事中医药工作。
| 2
| 查阅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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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卫生院应配备类别、层次和数量适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
| 6
| 查阅名册。
无中医药人员不得分,每少1名中级以上职称中医执业医师扣2分。中医药人员比例每少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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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药房药剂人员应当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中药人员
| 2
| 查阅档案,实地检查。
中药人员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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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及以上学分,中级以上不少于25分,初级不少于15分。45岁以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参加进修学习的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
| 6
| 查阅进修学习结业证书、近2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
每有1人项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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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展对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和对乡村医生的培训,使每个村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 4
| 查阅培训记录,抽查2个村卫生室。
未开展培训工作不得分;开展培训工作但乡村医生不能较好掌握中医药知识的扣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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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保健(10分)
| 23
| 制定有中医药内容的适合辖区内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亚健康人群的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保健中医药知识咨询及指导。
| 3
| 检查保健方案和实施情况,询问孕产妇保健人员。
无方案扣2分,有方案未实施扣1分。
中医药未参与孕产妇保健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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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开展5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一体化的服务,运用中医理论和技术,参与健康指导和行为干预。把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内容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 3
| 查阅卫生院慢性病一体化防治方案。
无方案扣2分;有方案但未实际开展防治工作扣1分。
居民健康档案未体现中医药内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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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防病、保健知识,向辖区群众提供有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提供不少于12次的中医宣教活动且资料完备。农村居民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
| 4
| 查阅中医药科普宣传资料,调查辖区居民20人。
宣传工作每缺1项次扣1分,有开展但资料不完整每项次扣0.5分。
居民知晓率和满意率每降低1%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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